《弟子規》的原名為《訓蒙文》,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。內容采用《論語》“學而篇”第六條“弟子,入則孝,出則悌,謹而信,泛愛眾,而親仁,行有余力,則以學文”的文義,列述弟子在家、出外、待人、接物與學習上應該恪守的守則規范。后經清朝賈存仁修訂改編,并改名為《弟子規》。
其次,它告訴我們做人首先要尊敬、孝敬父母。是父母生育了我們,養大了我們,如果沒有父母,我們也不會出現在這世上,所以不能對父母不敬。《弟子規》里還有這樣的一句話“親愛我,孝何難,親憎我,孝方賢。親有過,諫使更,怡吾色,柔吾聲。”它的意思是:父母親喜歡我,要孝順一點都不難;父母親不喜歡我,我仍然孝順那才是真賢能。父母親有過錯,想辦法勸諫讓他們改正,但是要和顏悅色,聲音柔和婉轉。
此上便是我讀完《弟子規》以后的見解。
作文網專稿未經允許不得轉載
當我學習了《弟子規》之后,不僅僅提高了個人的修養,更讓我改變原有的舊思想,吸取了新的思想,整個人為之升華。這對于每一個人,都是重要的。
父母把我們帶到人間,他們用一把屎一把尿都把我們拉扯大,希望我們能快快樂樂,健健康康,對父母來說,我們是上天賜給他們的珍寶,他們的心肝寶貝,在我們心中,父母也應該是無可替代的。爸爸、媽媽傾心傾力,辛苦的養大我們,我們也常常覺得這是父母的義務,隨著自己的意愿,想聽就聽,若有一點樂意就頂撞回去,以至離家出走等等,但讀完《弟子規》再想,我覺得這樣是不對的,養我們不是父母的義務,他們本來只要保證我們不餓死、不冷死就行了,卻含幸如苦的把我們養大,摸摸良心,在有生之年以來,父母做過多少讓我們感動的事,所以好好珍惜當下的幸福吧!
六年級:林夢涵
歡迎掃描二維碼
關注作文網微信
ID:www_zuowen_com
關于我們 | 營銷合作 | 友情鏈接 | 網站地圖 | 服務協議 | 投稿須知 | 問題反饋 | 聯系我們
京ICP備09032638號-30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備案編號:1101081950號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:010-56762110 舉報郵箱:wzjubao@tal.com
作文網版權所有 Copyright © 2005-2021 www.sdiirc.cn . All Rights Reserved